《合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方案》出台
新闻摘要 昨日下午,《合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根据《方案》,4月1日起,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省下放的公立医疗机构的
新闻摘要
昨日下午,《合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根据《方案》,4月1日起,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省下放的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定价权,4月1日前也将落实到位。
医院工资总额与服务质量挂钩
《方案》出台立见实效,据悉,4月1日起,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省下放的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定价权,4月1日前也将落实到位。
《方案》提出,到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药品、耗材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重控制在40%以下,其中县级公立医院和城市二级医院控制在35%左右,城市三甲医院控制在45%左右。
市政府将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公立医院岗位和人员规模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监管、法定代表人聘任等重大事项。同时,我市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同岗同待遇,形成双向选择、合理流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激励有效、保障公平的灵活用人机制。
今后,我市医院工资总额与服务质量、数量挂钩,与医疗服务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重挂钩,与控制基本医保费用增长挂钩,与控制医院资产负债率挂钩,医院人均收入水平在现有基础上有较大幅度提高,力争2017年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40%。
合理确定医院院长绩效工资水平。今后各医院院长薪酬将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根据考核结果由财政据实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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