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少女毁容案”周岩获赔170多万 周家不满意
视频截图 “合肥少女毁容案”民事赔偿案今年2月初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受害女孩周岩起诉要求致其毁容的陶汝坤及其父母赔偿经济损失360余万元。5月15日上午
视频截图
“合肥少女毁容案”民事赔偿案今年2月初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受害女孩周岩起诉要求致其毁容的陶汝坤及其父母赔偿经济损失360余万元。5月15日上午,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陶汝坤在判决生效10日内一次性赔偿周岩1726273.7元。
因伤情鉴定民事赔偿拖了3年
2011年9月17日,因交往过程中产生矛盾,当晚6点,陶汝坤携带打火机及装有打火机油的雪碧瓶,来到周岩家中,在周岩的卧室内双方发生争执。趁周岩不备,陶汝坤将油浇到周岩头上并点燃。后经医院7天抢救治疗,周岩才脱离生命危险,但其头面部、颈部、胸部、手和胳膊严重烧伤,整体烧伤面积超过30%。
后经法医鉴定,周岩面颈部及左耳烧伤,所致损伤后果构成重伤,颈部及左手功能障碍构成重伤。而周岩的伤残等级,也被综合评定为五级。2012年5月10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陶汝坤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1个月。3年之间,由于伤情鉴定等多种原因,该案民事赔偿一直未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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