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开51万余条政府信息 公开范围继续拓宽
新闻摘要 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政府信息公开,切断了权钱交易链条,让权力运行从隐蔽走向透明,更有利于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哪些政府信息需及时公开?公开时限有哪些规定?
新闻摘要
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政府信息公开,切断了权钱交易链条,让权力运行从隐蔽走向透明,更有利于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哪些政府信息需及时公开?公开时限有哪些规定?不及时公开又面临怎样的后果?……昨日上午,我市召开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一一规定。
政府信息公开不遮遮掩掩
根据相关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外,凡属于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
各项政府信息中,涉及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督管理等5个方面的内容,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同时,相关单位还将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房分配、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让老百姓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政府信息公开,不能“雾里看花”、遮遮掩掩。我市明确规定,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公开的标准是让老百姓看得懂、看得全、看得清,便于老百姓知情、参与和监督。
据悉,我市新生成的政府信息,尤其是政策法规类信息,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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