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波汇科技向银行申请贷款事宜,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波汇科技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5,7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经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担保、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4。5亿元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30日和2021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近日,公司就全资子公司波汇科技向银行申请贷款事宜,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波汇科技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5,7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
5、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80,743。00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5。69%。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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