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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法规司莅温开展立法调研活动

发布时间:2021-04-19 12:06来源:
4月15日,人社部法规司副司长谭超运带队到成都市温江区就《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开展立法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黄大姐智慧居家生活服务平台、温江区

  4月15日,人社部法规司副司长谭超运带队到成都市温江区就《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开展立法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黄大姐智慧居家生活服务平台、温江区劳动纠纷“一站式”联处中心和北林绿道鲁家滩游客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勇陪同调研,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区住建局、人社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现场

 

  温江区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李强在调研座谈会中表示,近年来,温江区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治欠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区、依法治欠,用法治思维化解劳资纠纷问题,着力于欠薪联动体系建设,建立了人社综合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的欠薪领导小组机制,创新运行了“1+4+9+N"”的信访工作模式,积极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探索形成了“1+3+N”(1个中心、3个分中心、N个调解组织)劳动纠纷多元调处新格局;围绕“创省级劳动关系综合改革试点”为中心,依托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劳资纠纷调解能力提升工程、省级示范仲裁院提升工程三大举措,系统治理,刚柔并济,重拳整治欠薪“顽疾”,全力筑牢民生“基石”,对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一站式”联处中心调研

 

  温江区人社局就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化解劳资纠纷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一是将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违法失信主体管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建议对照《保源牧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失信主体管理的具体职责,失信主体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应纳尽纳,如第十条管理措施,相关职能部门如发改、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都应确定相应的失信管理责任;二是市、区一级需制定适合基层操作的实施细则,尤其涉及列入决定的审批、逃匿情形的界定、送达的要求,实际操作中往往出现无法联系到相关负责人的情形,以及用人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情况;三是建议将用人单位相关实际控制人、董事会主要成员、重要股东、相关直接负责人均纳入失信主体的名单,并对其参与的企业违法行为纳入个人失信联合惩戒,尤其是主要涉事责任人要扩大惩戒范围,如纳入公安、银行等征信体系。(图/文 周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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