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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网络新闻传播建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发布时间:2022-03-29 19:07来源: 未知
尊敬的广电领导,您好!我是一名生活在网络经济时代的河南郑州的打工者,我有一些建议,还望领导查阅。对于现在媒体传播,我在想没必要事事都传到网络留下痕迹吧!例如:一些

  尊敬的广电领导,您好!我是一名生活在网络经济时代的河南郑州的打工者,我有一些建议,还望领导查阅。对于现在媒体传播,我在想没必要事事都传到网络留下痕迹吧!例如:一些公司为维护自己的利益无客户产生了一些争执不下的情况,经媒体采访后在电视台播出,视频app里传播,对公司造成不可逆伤害,这种情况是不是小题大做了?合乎情理吗?符合法律吗?例如:一位业主在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装饰完后质保两年至2019年11月底,2022年1月1日说墙砖有问题(已超质保期2年多),我们与业主沟通想要适当收取部分成本费,业主不同意。我们觉的收取部分成本费无果,便想自己全额承担,公司在做内部最终沟通,也答应当天会给业主最终答复,业主也同意给当天时间。但业主却在当天中午直接带着电视台到公司摄像采访,据业主所说:原因是电视台说已经排好版晚上要播出,已到公司楼下,业主推不掉,紧忙打车到了。然后电视里播出,网络上传播,上了网站头条,剪辑的视频里业主说的一些夸大的话全部播出,我们在解释发生这种情况的原因确断章取义,评论一边倒。当然,我们存在问题和责任,我们自始至终也没有推脱责任,更没有说过没有责任,生活在郑州十年一直关注媒体,在此我想建议:1。报道民事时是否可以把夸大不实的言语删掉,把把关。2。对于一些没做过违法乱纪、十恶不赦或者没做过坑害百姓的公司是不是可以大度一些?(超过质保两倍时间,尝试适当收取部分成本费用有过吗?)没必要还未出结果就播出、传播网络,先给一方造成冲击吧!因为一件未出结果或者要出结果的事对一个公司或者个人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是不是惩罚太重了?3。一些人或公司无意犯错了但不违法,是不是考虑不传播网络和头条,播出即可?给每个个人或者公司一个机会!4。现在部分媒体在事情没有结果前就传播网络获取关注和点赞,增加粉丝关注度,这是不是有点使媒体“商业化”了或者使媒体变得太目的化了。5。有些事情看似合情合理但不一定合法合规,是否可以辨别后报道?6。双方验证,基本落实后再报道,避免发生“错帮”,避免“翻车”。望领导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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