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业电价每度降2.76分钱 生活用电价格不变
自2015年4月20日起,合肥市执行新的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电价,大工业用电价格、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降低0.0276元/千瓦时,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做调整。 根据
自2015年4月20日起,合肥市执行新的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电价,大工业用电价格、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降低0.0276元/千瓦时,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做调整。
根据合肥市2014年分类用电量测算,本次电价下调将减少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等电费支出4.31亿元,其中大工业用电减少支出2.70亿元、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减少支出1.61亿元。
据悉,此次电价调整中,中小化肥电价将上调0.0724元/千瓦时,按2014年用电量测算将增加中小化肥生产支出0.27亿元。今后,将逐步取消优惠政策,2016年4月20日起取消价格优惠政策,统一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安徽商报 龚宇卿 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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