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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颖起诉合肥丽人医院案开庭 索赔66万未现身

发布时间:2015-04-24 00:36来源: 未知
合肥丽人妇科医院未经林志颖允许,擅自将其肖像用于治疗脱发的整形美容商业宣传。为此,林志颖将丽人医院告上法庭,索赔66万。昨日上午,这起肖像权、名誉权案件在合肥市包河

合肥丽人妇科医院未经林志颖允许,擅自将其肖像用于治疗脱发的整形美容商业宣传。为此,林志颖将丽人医院告上法庭,索赔66万。昨日上午,这起肖像权、名誉权案件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开庭审理。林志颖本人并未现身庭审现场。

昨日上午9点,案件正式开始审理。林志颖的代理人李海鸥到庭参加诉讼,丽人医院亦由该院一位业务副院长及代理律师出庭参加诉讼。

李海鸥诉称,丽人医院在其网站中,擅自将林志颖肖像用于治疗脱发的整形美容的商业宣传,该宣传文章自2012年发布之日起至公证保全之日,持续一年多。涉嫌侵权网页同时附有私立医院的企业字号、咨询电话、联系地址等联系方式及其他整形美容项目的宣传链接,医院侵权事实清楚,侵权倾向较严重,对林志颖的肖像、名誉均造成了一定的损害,要求医院赔偿林志颖经济损失66万元。

庭审中,双方围绕涉案照片是否系林志颖本人照片、私立医院是否存在未经允许在所属网站网页上使用林志颖照片的行为、该行为是否构成对林志颖肖像权、名誉权的侵害等方面展开激烈辩论。

调解阶段,丽人医院代理人表示愿意支付3万元赔偿,未得到对方同意。

此案未当庭宣判。(通讯员 丁雷 贾丽 记者 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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