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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承诺不收杂物房热费 8年后一纸通知让居民成“窃热户”

发布时间:2016-02-23 00:05来源: 未知
原标题:施工方承诺不收杂物房热费 8年后一纸通知让居民成“窃热户” 杨先生家人指着当年的施工处。 东北网12月25日讯 距离本年度缴纳热费截止日期还剩最后一周,家住哈市道外区
原标题:施工方承诺不收杂物房热费 8年后一纸通知让居民成“窃热户”

  杨先生家人指着当年的施工处。

  东北网12月25日讯 距离本年度缴纳热费截止日期还剩最后一周,家住哈市道外区南和街97号的七旬老人杨先生却因成为“窃热户”犯起愁来。

  8年前,杨先生配合道外区房产五所,将自家门市停业2周,让其管网从房内经过,这样周边千户居民家里才能热起来。道外区房产五所给出的“补偿”是为杨先生家杂物房免费安装暖气片,且不收杂物房的供热费用,同时与杨先生就此签订了“协议书”。然而就在今年,哈市道外房产经营公司供热监察大队给杨先生下了“约谈通知”,称杨先生擅自增加供热面积,让杨先生将这8年来杂物房该付的热费补齐,同时缴纳滞纳金,这让杨先生叫苦不迭。

  同意配合热网施工 与道外区房产五所签协议

  杨先生是一名退休教师,退休后,他和老伴在哈市道外区南和街97号一楼自家门市经营一家馅饼店。2015年2月4日,哈尔滨市道外房产经营公司供热监察大队给杨先生下了一张“约谈通知”,称杨先生擅自增加供热面积。

  杨先生说,自己居住的这一片以前一直靠烧煤取暖,2007年8月,供热部门贴出通知称,将对哈市道外区南和街进行供热管网改造,“通知贴出不久,当时负责施工的道外区房产五所工作人员找到我,表示经过勘探,供热管网需从我家一楼门市挖开施工,施工完成后,部分管网也将从我家杂物房通过绕至街对面楼,这样能保证附近千户居民的供热。”杨先生说,起初考虑到自营小饭店,从自家施工需要停业很多天,经济有损失,他没有同意。可供热部门施工负责人多次找到杨先生,并与杨先生签订协议:“南和街97号,由于热网在其屋内经过,室内供热网由热网接入。室内安装由房产五所负责(包括材料),10月20日供热,房屋五所负责一切后果!”并口头承诺,“杂物房不计入供热收费面积”,杨先生这才同意配合施工。

  与道外区房产五所签的协议。

  8年后“承诺”失效 一纸通知变成“窃热户”

  14日,记者来到杨先生家,老人带记者绕自己房屋走了一圈,对8年前施工现场一一做了介绍。老人指着杂物房的暖气无奈地说,“这就是8年前,供热部门从我家施工后留下的‘补偿’,按约定给安装的免费暖气,并表示长期不收杂物房的热费。”

  杨先生出具的热费收据显示,8年来杨先生从未拖欠过热费,供热部门也未对杂物房收缴过热费。然而,2015年2月4日,哈市道外房产经营公司供热监察大队给杨先生下了“约谈通知”,稽查人员多次上门催缴杂物房8年的热费和滞纳金,这令杨先生觉得十分委屈:“我一辈子教书育人,到老了被供热部门冠以‘盗窃’之名,感觉自己被羞辱了一样!”

  供热部门回应:按房证面积收费

  14日14时许,杨先生来到位于道外区富锦街144号院内的哈尔滨市道外房产经营公司供热监察大队,正值上班期间,负责征缴杨先生家供热费的工作人员刘瞳飞不在岗位,该单位负责人张拓尊也不在岗位。

  随后,记者来到道外区房管五所的上级单位,位于道外区南马路78号的哈市道外房产经营公司,办公室李姓工作人员负责接待,表示主要负责人员均不在单位,会将情况转相关部门尽快给予回复。当日16时许,哈市道外房产经营公司一位戴姓工作人员致电记者表示,经过核查,对杨先生的热费追缴,是按照房证面积收费,这就是规定!

  从2月至今,杨先生一直奔走各部门,“我没有私接暖气片,也没增加供热面积,更没有窃热。我现在就想知道,8年前供热部门的承诺是否还算数,从今年起这部分热费究竟该怎么办?有关部门能否核实事实,给我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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