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灵山大字石上的那点人和事之十一------张鹏云
在崇祯八年(1635年)三月初一这次记载的人物中有个巡抚顺天都院张鹏云,资料记载不多,只记载张鹏云是山西晋城阳城县人,万历三十四年(1606)进士。
天启元(1621)年,张鹏云在任刑科给事中时,弹劾自己的同生好友佟卜年,到天启二年九月时,身为给事中的张鹏云又参了同为好友的刑部侍郎杨东明一本,说杨东明调查佟卜年一案年竟无定论,导致佟卜年被长期关押,病死狱中,杨东明也借病告退,故有“兵垣都谏”之称。
天启二年(1622)五月,刑科给事中张鹏云、御史马逢皋等追论御史刘廷元言廷元一生奸险之状,不必一一列举,但就张差一事而言,当东朝危急,然后列举许多小事放大。吏部尚书张问达等覆奏,因吏部尚书张问达义正言辞答复,导致科臣张鹏云、道臣马逢皋怀恨不平,连章渎奏,皇上终于降旨:“刘廷元著降三级,调外任用。”
天启二年(1622)八月,山东按察司副使阎鸣泰任职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辽东等处不到一年因与上级领导孙承宗不合请求辞职时,刑科给事中张鹏云奏言:顷者关抚阎鸣泰求去一疏奉旨下部酌议,臣以为阎鸣泰之当去可无烦再议者,向来狼狈之躯,执掌边疆兵权(秉钺边疆),大不满乎人望,近日虗憍之状,啧啧道路,更大拂乎人心。于是阎鸣泰就回家侯职去了。
天启三年(1623)三月,刑科给事中张鹏云上疏弹劾辅臣太子太保兼文渊阁大学士史继偕,罗列一些皇上已经默许的失误和一些道听途说的闲言,攻击才高政廉、力清盘库盗帑积弊、严加稽覆弊端的忠臣史继偕,天启皇帝怒斥张鹏云言摭拾渎奏不谙事体,罚去张鹏云三个月的俸禄。
天启六年(1626)八月,刑科给事中张鹏云被升任为四川布政使司右参议。
崇祯五年(1632)十月,在陕北农民军多次侵扰的动乱中,张鹏云被提升为为右佥都御史整饬蓟辽边备巡抚顺天。
崇祯八年(1635)任顺天都院巡抚,巡抚山西时,在自己的老家山西晋城阳城县,也就是现在的北留镇郭峪村樊溪之畔重建了一座宏伟的城堡。
文/张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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