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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两年一转任或改三年

发布时间:2015-03-30 14:05来源: 未知
合肥目前的每两年集中开展一次公务员转任工作,有望改成三年集中实施一次。昨日,《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办法(修改草案)》。在合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进行审

合肥目前的每两年集中开展一次公务员转任工作,有望改成三年集中实施一次。昨日,《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办法(修改草案)》。在合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进行审议,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涉及转任年龄上限、集中转任周期及转任后的保障激励机制等。

关于公务员转任年龄上限,该办法规定为“离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满5年”,但在实际工作中,因年纪偏大的公务员适应新环境和转变角色慢,留在原岗位更有利于发挥工作经验优势等,转任意愿不强。所以,在修改草案中建议转任年龄上限为“离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满10年”(即男性50周岁、女性45周岁)。

在集中转任周期方面,办法规定每两年集中进行一次公务员跨部门转任、系统内转任,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转任周期较短,转任频繁,不利于单位岗位职能发挥和干部培养。经过调查和综合各方意见,修改草案建议将集中转任的周期调整为每三年集中实施一次。针对一些特殊专业技术职位的公务员,此次修改中建议,“专业技术职业的公务员应当在相近职业间进行转任。 ”。(记者赵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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