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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周度假”模式引发“旅游度假地产”革命性地震

发布时间:2015-12-30 00:05来源: 未知
原标题:“分周度假”模式引发“旅游度假地产”革命性地震 依托周边丰富的旅游资源而建的、有别于传统住宅项目的融旅游、休闲、度假、居住为一体的置业项目,可称为旅游房地产
原标题:“分周度假”模式引发“旅游度假地产”革命性地震

  依托周边丰富的旅游资源而建的、有别于传统住宅项目的融旅游、休闲、度假、居住为一体的置业项目,可称为旅游房地产。2010年以来,在旅游产业持续高速增长与房地产业结构调整的共同作用下,中国旅游地产在全国范围内得以快速发展。笔者获悉,由于市场还处于预热期,国人购买度假地产项目的愿望并不是如此强烈。同时,由于大多数消费者每年可供度假出游的时间极为有限,所以花费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购买度假地产的做法,未免有些不切实际。

  在市场环境遇冷的情况下,包括房企、销售平台在内的众多机构不得不尝试推出新的销售模式,以化解行业窘境,并满足诸多潜在用户群轻松住上度假别墅的梦想。漫庭网独创的“分周度假”模式应运而生,并引发广泛关注。在分周度假屋概念大热的同时,关于这种销售模式的议论也越来越多。

  漫庭网的“分周度假”模式是不是符合市场趋势?对购买者或对房企而言,这种模式又意味着什么呢?围绕这些问题,笔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

  专业人士:分周度假模式合情合法

  简而言之,漫庭网分周度假模式,是将一套度假物业拆分成50份,对应四个档期(黄金周/旺季周/平季周/淡季周)中的50个度假时段进行定价销售,消费者只需购买自己实际需要的一份或多份度假时段,便可享有该度假物业的财产份额和居住权益。那么这种模式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呢?

  在一位从事多年房地产研究的人士口中,笔者得到了这一问题的答案。这位人士告诉笔者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其实就是漫庭网分周度假屋模式的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位人士说道,“同时这部法律还规定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不难看出,漫庭网的这种销售模式既符合法律规定,同时采用这种模式购买房屋的消费者的权益也获得法律支持。

  在这个意义上而言,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基础上的分周度假屋销售模式,不单只是化解了房企的销售难题,同时也让消费者以相对价低的成本,更为轻松地实现拥有一份度假物业的梦想,着实是一种利好模式。

  “合伙买房”或成流行风潮

  作为一种全新的旅游地产销售模式,漫庭网分周度假屋销售平台受到了旅游度假地产商和消费者的共同好评。同时,该平台所同时推出的交换、短租、分销、转让等附加服务,因为个中灵活和弹性吸引了诸多购买者的目光。

  “购买者除了自己居住外,还可以将其所购得的自然周内的度假地产用于投资,进行出租或出售,这种灵活的机制无疑满足了我们的需求。”一位购房者表示。而漫庭网的这种模式,同样受到法律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指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可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笔者了解到,专业研究机构克而瑞发布的《2014-2015中国旅游地产发展报告》显示,近几年旅游地产开发持续升温,截至2014年底,全国旅游地产项目已多达7965个,同比新增2666个。根据克而瑞报告指出,我国海南、长三角、环渤海三大区域的旅游地产项目数量最多,分别占全国旅游地产总数量的15%、22%和17%。两广、西南和闽东南地区的旅游地产发展十分迅速,这三大区域的旅游地产项目数量也占到全国旅游地产总数的23%。在这些区域的旅游地产项目多是以“高尔夫、山地、滑雪、冲浪、野外运动”为主题的休闲度假。

  我国旅游发展历经30年,早年是较初级的观光游,游客规模有限,出游频率较低,旅游消费有限,对旅游地产的需求有限。如今,游客规模持续快速增长,需求由单一观光向观光休闲度假多元需求转型,旅游甚至成为一些人的生活方式,休闲度假、吃住购娱等观光之外的旅游相关需求不断释放,使得旅游商业地产、旅游度假地产等成为新时代下旅游发展的必要要素。随着“旅游地产救赎者”漫庭“分周度假”模式的不断推进,或将引发“合伙买房”的流行风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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