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原标题: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9号金龙汽车集团第一会议室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谢思瑜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陈建业、陈炜、黄翀、叶盛基、赵蓓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陈杰、黄学敏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季晓健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网络投票细则》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会议选举叶远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叶远航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涉及与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黄学敏已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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