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汽车>  正文

奔驰因价格垄断被罚3.5亿

发布时间:2015-05-12 12:31来源: 未知
继奥迪等车企因违反《反垄断法》受到处罚后,奔驰也被罚。江苏省物价局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奔驰公司罚款3.5亿元,对部分经销商罚款786.9万元。 记者从发改委了解到,去年

  继奥迪等车企因违反《反垄断法》受到处罚后,奔驰也被罚。江苏省物价局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奔驰公司罚款3.5亿元,对部分经销商罚款786.9万元。

  记者从发改委了解到,去年5月29日,国家发改委开出去年第一张反垄断罚单。因价格垄断行为违反《反垄断法》,依视路、博士伦等五家眼镜片生产企业被处罚款1900多万元。

  而进入夏季,国家发改委将新一轮反垄断目标锁定在进口汽车行业。

  去年8月4日,国家发改委反垄断调查小组突击查访奔驰上海办事处,多名奔驰高管被约谈,办事处内多台电脑被检查。此后,克莱斯勒、奥迪等豪车为应对中国的反垄断调查而纷纷降价。

  江苏省物价局称,物价局已对奔驰汽车价格垄断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奔驰公司罚款3.5亿元,对部分经销商罚款786.9万元。

  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奔驰公司通过电话、口头通知或者召开经销商会议的形式,限制江苏省不同区域内E级、S级整车的最低转售价格。奔驰公司通过加大对经销商的考核力度,对不执行限价政策的经销商进行约谈警告、减少政策支持力度等多种方式,促使垄断协议得以实施。

  昨日,江苏省物价局表示,奔驰公司与江苏省内经销商达成并实施了限定E级、S级整车及部分配件最低转售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此外另查明,奔驰汽车的苏州经销商自2010年11月起,南京、无锡两地经销商自2014年1月起,在奔驰公司组织下多次召开区域会议,达成并实施了固定部分配件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奔驰公司在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过程中,起到了主导和推动作用。江苏省物价局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奔驰公司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7%的罚款,计3.5亿元。

  据《法制晚报》报道

(责任编辑:HN022)
  • 新闻
  • 房产
  • 汽车
  • 娱乐
  • 体育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加入我们 | 联系我们 | 帮助说明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www.hefeif.com.cn All Right Reserved. 合肥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