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向奔驰公司开出3.5亿元罚单
金陵晚报记者 肖雪
昨天江苏省物价局发布消息,对奔驰汽车价格垄断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奔驰公司罚款3.5亿元,对南京、无锡、苏州三地的奔驰经销商罚款786.9万元。
根据省物价局的调查,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奔驰公司通过电话、口头通知或者召开经销商会议的形式,限制江苏省不同区域内E级、S级整车的最低转售价格。同时,奔驰公司通过加大对经销商的考核力度,对不执行限价政策的经销商进行约谈警告、减少政策支持力度等多种方式,促使垄断协议得以实施。奔驰公司违反了《反垄断法》,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另据悉奔驰汽车的苏州经销商自2010年11月起,南京、无锡两地经销商自2014年1月起,在奔驰公司组织下多次召开区域会议,达成并实施了固定部分配件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
奔驰公司在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过程中,起到了主导和推动作用。江苏省物价局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奔驰公司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7%的罚款,计3.5亿元。
对在奔驰公司组织下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经销商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1%的罚款,其中对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经销商,依法免除或者从轻处罚。对南京、无锡、苏州三地的奔驰经销商共计罚款786.9万元。
这是继奥迪、克莱斯勒后,又一家车企因违反我国《反垄断法》受到处罚。2014年9月11日,湖北省物价局依据《反垄断法》对一汽奥迪处以近2.5亿元罚款,对湖北8家奥迪经销商处以近3000万元罚款。同日,上海市物价局对克莱斯勒中国及其部分上海地区经销商的处罚金额也得以披露。据悉,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当时组织湖北省内10家奥迪经销商达成并实施整车销售和服务维修价格的垄断协议。
省物价局也在此提醒,今后但凡有商家利用垄断支配地位进行垄断,或有企业定期串通,商量价格进行涨价,都是一种垄断行为,这也是目前省物价局反价格垄断分局工作的重点。同时,物价部门已经开始关注很多行业协会凭借行业来垄断市场。如果有市民发现个别商家的垄断行为也可直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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