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汽车>  正文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即将开收

发布时间:2015-08-24 12:39来源: 未知
本报讯 为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本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6月1日起,对本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进行收费。 通知规定,充电设施经

  本报讯 为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本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6月1日起,对本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进行收费。

  通知规定,充电设施经营单位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可在收取电费的同时,收取充电服务费。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量收取,每千瓦时收费上限标准为当日本市92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各经营单位可按照不超过上限标准,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各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相关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行为,各级价格执法机构将依法予以查处。

  据悉,自2020年1月1日起,充电服务收费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综合)

(责任编辑:HN055)
  • 新闻
  • 房产
  • 汽车
  • 娱乐
  • 体育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加入我们 | 联系我们 | 帮助说明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www.hefeif.com.cn All Right Reserved. 合肥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