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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治理关键:私家车能否“跨界”

发布时间:2015-10-13 12:34来源: 未知
法治周末记者 马树娟 新兴的专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模式自诞生以来,就一直在风口浪尖游走。 8月1日,北京市相关部门约谈神州专车平台北京地区负责人,直指神州专车平台在北京地

  法治周末记者 马树娟

  新兴的专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模式自诞生以来,就一直在风口浪尖游走。

  8月1日,北京市相关部门约谈神州专车平台北京地区负责人,直指神州专车平台在北京地区使用租赁汽车配备驾驶员开展的“金色星期天免费接送机”活动违法。

  此前的7月23日,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等多个部门共同约谈“滴滴快的”“优步”等互联网约租车平台负责人,明确提出互联网平台组织私家车、租赁车从事客运服务涉嫌违法。这也是继6月2日以来,北京市多个部门第二次约谈上述平台。近日,又有消息传出,上海市将出台专车试点管理方案……

  如何对专车进行定性?政府应如何监管专车?问题不仅关乎很多互联网平台的命运,也关乎民众未来出行的便利度。不少学者和业内人士认为,在共享经济不断模糊运营和非运营界限的大背景下,承不承认非营运车辆的“跨界”,将是“互联网+”能否真正与“便捷交通”加到一起的关键法律问题。

  两种“不可行”的监管方案

  尽管不时传出滴滴快的、Uber等专车平台被约谈、运营车辆被查处的消息,不过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王军认为,政府其实对专车这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已经表现出了非常大的宽容,虽说“约谈”不断,但大部分地区的民众依然能享受到这种服务。

  在8月1日上午召开的CCF YOCSEF(中国计算机学会青年计算机科技论坛)召开的“从专车看互联网+在交通领域的博弈”论坛上,王军介绍,目前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监管方案主要有三种:第一种为“完全出租车化方案”,即任何人如果要经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就必须先取得“出租车经营资格”,车辆是出租车,司机是专职司机。

  第二种为“准出租车化方案”,即网络平台可以不申请“出租车经营资格”,但是专车需要变更为运营车辆,取得营运许可才能提供服务,司机也要申请出租车从业资格,同时为了限制这种网络预约出租车与巡游出租车竞争,政府通常还会对其实施“数量管控”。

  王军认为,这两种方案的实质,都是扩张原来的出租车和出租车管理体制,增加一个利用互联网预约的出租车种类,两个方案都与共享经济无关,只是利用互联网接受预约而已,互联网只是发挥了类似无线电的作用。

  在王军看来,目前网络预约出租车之所以能够为民众提供便捷、多样的出行服务,其根本原因不在于利用了移动互联网、GPS等信息技术,而是在于利用信息技术动员和整合了非营运车辆的闲置运力,实现了非营运车辆的跨界。

  “如果禁止非营运车辆服务,那么网络预约车的优势和便利将不复存在,如果要求网络预约车都要变更登记为营运车,那么整个社会的营运车辆规模将过于庞大,既无必要也很浪费,由于营运车辆的使用年限只有8年,绝大多数非营运车辆车主将不愿意将自己的车变更为营运车辆,强势变更势必会造成网络预约车的合法车源大幅减少。”

  将专车定性为准营运车辆或为出路

  鉴于上述两种方案可能存在的弊端,王军认为可能走第三种路径,即“非出租车化”方案,走更加精准规避规制的路线:从事网络约车的非营运车辆是兼职从事营运的车辆,其性质应界定为介于非营运和营运之间的“准营运车辆”。

  同样,网络约车的司机也不同于营运车辆的专职司机,网络平台应当根据政府监管的要求,核查其刑事背景、驾驶记录等,并对其实施日常营运监督,要求其配置相应的责任保险等,网络平台也可以通过信息技术手段限定其服务时长和时段,避免其成为事实上的专用营运车。

  对于方案三,王军认为,在网络平台企业已经开展自律管理的基础上,政府应当设置外部监管与之匹配,形成合作监管关系,即政府制定或者监督制定标准和要求,网络平台执行和落实标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可以说,承不承认非营运车辆的‘跨界’,将是‘互联网+’能否真正与‘便捷交通’加到一起的关键法律问题。”王军如是总结。

  共享经济下能实现双赢局面

  在8月1日下午召开的“互联网+汽车+交通”的论坛上,滴滴快的副总裁、政策研究院院长张贝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共享经济的标志性特征,就是专职和兼职的界限逐渐模糊,出现在交通领域就是运营和非运营性质的渐趋模糊。

  “根据2014年全国交通运输统计年报,全国出租车每天每辆车平均接单42次,而滴滴快的平台上的统计数据是,绝大部分专车每天接单为0到6单,高于10单的仅为3%左右,远远小于出租汽车的接单量,这些车辆无论使用强度,还是使用性质同传统出租汽车有明显的区别,司机大部分也是兼职的。”张贝介绍说。

  有鉴于此,张贝认为,不能因为营运就把专车列为黑车,还是应该给兼职的车辆留出发展的空间,就像电子商务发展初期,电商平台上的很多小商家也曾面临要不要办理工商执照、要不要缴纳税收、合法与否的争论,如果在行业发展初期加以很多条件来限制,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电商的快速发展。

  张贝表示,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普通消费者,最为关心的就是乘客的出行安全。为确保安全,现在专车的每次出行都已实现信息有记录、服务有评价、事后可追溯、投诉有保障。

  滴滴快的政府事务总监徐叶红介绍,接入公司平台的车辆和司机除了都缴纳有保险,同时滴滴快的还设立了基金,启动资金为100万元,同时还从每笔订单中提取1元进入该基金,目前该基金池的规模已经超过两亿元,以便为乘客、司机提供更多的安全保障。

  张贝期望政府在监管制度设计时,能够为地方管理创新预留空间,而不是一刀切。张贝介绍,目前滴滴快的正在和上海进行试点管理制度的探索,即由政府管理部门对车辆和人员制定准入的标准,然后由平台进行车辆和人员的审核。

  “通过信息共享,政府来管理平台,平台来管理车辆和驾驶员,这种模式也实现了责权的匹配,有助于实现双赢。”张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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