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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价格垄断被罚3.5亿元

发布时间:2015-05-13 12:31来源: 未知
记者23日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该局对奔驰汽车垄断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奔驰公司罚款3.5亿元,对部分经销商罚款786.9万元。这是到目前为止我国汽车行业反垄断最大罚单。 经查,

  记者23日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该局对奔驰汽车垄断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奔驰公司罚款3.5亿元,对部分经销商罚款786.9万元。这是到目前为止我国汽车行业反垄断最大罚单。

  经查,奔驰公司与江苏省内经销商达成并实施了限定E级、S级整车及部分配件最低转售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奔驰公司通过电话、口头通知或者召开经销商会议的形式,限制江苏省不同区域内E级、S级整车的最低转售价格。奔驰公司通过加大对经销商的考核力度,对不执行限价政策的经销商进行约谈警告、减少政策支持力度等多种方式,促使垄断协议得以实施。

  另查明,奔驰汽车的苏州经销商自2010年11月起,南京、无锡两地经销商自2014年1月起,在奔驰公司组织下多次召开区域会议,达成并实施了固定部分配件价格的垄断协议。

  奔驰公司在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过程中,起到了主导和推动作用。江苏省物价局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奔驰公司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7%的罚款,计3.5亿元。对南京、无锡、苏州三地的奔驰经销商共计罚款786.9万元。

  新华社、《北京晚报》

  2015年2月10日

  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垄断行为,被罚款60.88亿元

  2014年9月~2015年4月

  奥迪、克莱斯勒及奔驰等车企共被罚近7亿元

  2014年8月20日

  日本住友等8家汽车零部件厂商和日本精工等4家轴承厂商合计被罚12.354亿元

  2014年5月29日

  依视路、尼康等主要框架镜片生产企业和博士伦、强生、卫康等主要隐形镜片生产企业共被罚1900多万元

  2013年9月19日

  发改委对海南、云南等地区查处相关旅行社缔结业内价格同盟现象,对查实的89家涉案单位开出1800多万元的罚单

  回应

  奔驰公司:诚恳接受立即执行

  对于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梅赛德斯-奔驰表示完全尊重、诚恳接受,并将立即遵照执行。

  奔驰在声明中称,今后将引以为戒,严格依照相关法律,在公司内部、经销商网络,以及各个业务环节加强法律规范和监管,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梅赛德斯-奔驰在世界各国都严格遵守当地法规,这一点在中国市场也绝不例外。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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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N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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